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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至县严明纪律禁止公车私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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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科 文章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09-28 07: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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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至县严明纪律禁止公车私驾。为严肃党纪政纪,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日前,东至县出台了严禁公车私驾管理规定,一是领导干部不准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本部门、下属单位或企事业单位等公用车辆。对特殊行业的领导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驾驶公车的,报县纪委、监察部门批准。二是领导干部以及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其他工作人员凡违反规定公车私驾的,造成交通事故、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车辆被盗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分。由此造成损失的,一律由个人承担,并追究责任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三是县纪委、监察局将会同有关部门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同时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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