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东政办〔2008〕56号
东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香隅化工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7〕43号),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县新时期广播电视村村通(以下简称“村村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新时期“村村通”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
做好新时期“村村通”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是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传播先进文化,普及科技知识,提高农民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由于受自然和客观条件的限制,当前我县农村广播电视发展还处于较低水平,偏远地区还存在广播电视节目套数少、质量差等问题,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快发展。省、市、县政府已将“村村通”工作纳入民生工程范围,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目标,全面落实新时期“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
新时期“村村通”工作要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目标,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以政府为主导,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加大投入、强力推进,不断提高全县农村广播电视服务水平。主要目标任务是:实现县乡联网,建立统一稳定安全、便捷、高效的信号传输网;到2010年底,全面完成全县936个20户以上已通电广播电视“盲村”工程建设和中央广播电视农村无线覆盖工程建设任务,使“盲村”的农民群众能够收听收看到包括中央和本省的4套以上广播节目和8套以上的电视节目。
省已下达我县2007、2008年度370个20户以上已通电广播电视“盲村”工程建设和中央广播电视农村无线覆盖工程建设任务,并要求2008年底以前完成。县广电局作为此项工作的牵头、组织实施单位,要会同各乡镇、有关部门及农村有线网络建设者,紧密结合当地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按照国家核定的“盲村”村名和数量,科学制订本地区“村村通”工程建设实施方案,不等不靠,超前谋划、扎实推进,争取早日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的目标。
三、加大投入,扎实推进新时期“村村通”工程建设
按照“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可行,保证长效”的原则,我县新时期“村村通”工程建设采取有线光(电)缆入户为主、无线覆盖为辅,直播卫星接收为补的技术手段来实现目标任务。各乡镇在工程建设中要充分利用现有网络、杆路、设备等资源,尽量减少重复投资,做到既要确保质量,又要经济实用。从2007年开始到“十一五”末,我省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工程所需建设资金,由省、市按照6:4比例分担,每村补助1万元。“村村通”工程建设资金要设立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截留和挪用。要按照法定程序加强审计监督,保证资金全部用于“村村通”工程建设。要加强维护,巩固成果,充分发挥已完成“村村通”工程作用,坚决防止“返盲”现象发生。要提高收听收看广播电视节目的质量,确保“村村通”、“优质通”、“长期通”,并逐步向“数字通”过渡。
四、加强领导,确保新时期“村村通”工作取得实效
加强组织领导是做好新时期“村村通”工作的重要保证。县政府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广电、发改、财政、人事等部门参加的县广播电视村村通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另发),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各乡镇要把“村村通”工作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民生工程建设的宣传和引导,要广泛动员,深入发动,充分调动村组干部群众参与建设的积极性,确保“村村通”工作顺利推进。广电部门要牵头做好“村村通”工程的规划、技术方案的制订及施工建设工作;发改部门要积极做好“村村通”工程的立项、规划及项目资金统筹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强“村村通”工程的审计监督,确保工程资金专款专用;县财政、税务、物价、供电、电信、移动、联通等部门要在资金安排、税收、电价和杆路附挂等方面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工程建设工作。县广电、工商、公安等部门要积极开展地面卫星接收设施销售、使用的专项治理活动。要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和资源,尽量减少重复投资,加快工程建设进度。要加强“村村通”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做好检查验收,对在“村村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因不负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和领导者的责任。
二○○八年九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