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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至县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
东至县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作者:信息科 文章来源:政府信息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06-22 15:30:49
 

东至县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县教体局 县财政局

为贯彻实施《义务教育法》,强化政府对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合理配置义务教育资源,完善“以县为主”管理体制,加快义务教育事业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2007〕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以加快发展义务教育事业为重点,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
二、改革内容
1、全部免除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
2、提高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3、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
4、巩固和完善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三、实施步骤
全县深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从2007年中小学春季开学起,分年度逐步实施,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第一步:从2007年春季学期开始,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按省定农村中小学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安排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补助;对贫困寄宿生实行生活补助;对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家庭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步享受与当地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建立并逐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机制;按照我县上报省危房改造规划,从2007年开始用两年时间,全部消除2005年底前的D类危房,对2006年新出现的危房,按照学校的在校学生数、生均面积、使用年限纳入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解决。
第二步:2008年,进一步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生均公用经费达到中央核定我省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
第三步:2009年,根据中央和省核定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适时调整我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达到省定基准定额标准。
第四步:2010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全部落实到位。
四、资金安排
(一)按照省免学杂费补助标准,依据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学生数分解到乡镇中心学校、农村初中、县直完中、县实验小学、县特教学校。同时,结合我县实际,免学杂费补助资金适当向学校规模小、布点散的山区学校倾斜。(二)省定公用经费拨款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元,初中每生每年15元),按各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在籍学生数予以安排。
(三)从2007年春季学期开始对贫困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补助对象按照持“三证”(五保证、特困证、低保证)家庭人员确定,今后逐步扩大补助范围。
五、保障措施
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十分艰巨而紧迫。各乡镇及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这项改革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齐抓共管,确保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协调配合。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把握和利用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机遇,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已成立了以常务副县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的领导、协调和组织实施。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采取得力措施,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县教育、财政、审计、监察、物价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加强配合,严格按照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的相关政策规定,规范操作。
(二)完善“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经费监管。县财政局要会同县教体局尽快出台中小学预算编制及执行管理办法等相关配套文件,进一步细化预算及预算科目,按照中小学预算管理的总体要求进行预算编制。要进一步完善资金的拨付制度,严格按照预算办理各项支出,加强中小学财务管理,推行中小学财务公开制度,严禁挤占、截留、挪用教育经费。
(三)严格规范收费行为,坚决杜绝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县物价局要会同县教体局、县财政局对现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及时向学校转发相关收费政策文件、收费项目及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县监察局应结合涉农收费检查和行风建设,加强中小学乱收费的查处力度,并会同县教育、物价、财政、审计部门开展中小学收费的定期与不定期检查,坚决杜绝部门对学校、学校对学生的乱摊派、乱收费。
(四)强化政府责任,确保义务教育经费拨款的法定增长。加大公共支出改革力度,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扩大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范围,提高保障水平。
(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宣传工作,加大宣传力度。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政府网站等新闻媒介,通过“致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大力开展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政策的宣传。县教育主管部门要在新学期开学之际,组织学校、教师深入农户或召开家长会,大力宣讲这项惠民政策,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为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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